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即日开始,欢迎各位同学踊跃申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名额分配通知文件,我校2023年度有7个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其中4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均为三等奖),3名台湾学生(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元/人。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申请方法
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表格中相关信息用简体中文机打,“申请人签名”和时间用简体中文手写。除了各学期学习成绩无需提供(由教务处统一提供,新生由招办提供),其它获奖或参与重大活动信息需要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三、各栏信息填写要求
(一)个人情况
如实填写“个人情况”信息栏中所有相关信息。
(二)学生类别
申请学生根据所在学段,在相应的学生类别后面的“£”内划“√”,例如:申请本科奖学金,“本科生R”。
(三)申请类别
申请学生在所申请的奖学金类别后面的“£”内划“√”,例如:申请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R”。
(四)曾获奖励或参与重大活动情况
申请学生填写本人在本学段就读期间所获得的奖励情况,含获奖时间、奖项名称、级别。例如:2022年11月,获得全国希望杯英语大赛一等奖。
(五)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应包括申请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不少于100字。
四、报名截止日期
有意申请本年度奖学金的同学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必要佐证材料于2023年12月4日(周一)11:30之前递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五、评审和公布
学校相关部门将联合组织评审,根据申请同学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并公布结果。
六、联系人
余潇慧老师 电话:89808096 地点:行政楼609室
附件: 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通知.docx
附件: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