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负责协调全院国际及港澳台事务的职能部门,是我院及其所属各单位执行国家对外政策、教育外事政策、进行各类重要外事工作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学院总体发展思路,拟定并实施学院国(境)外合作交流与发展规划;
2、做好学院层面的外事来访接待;
3、涉外音乐会、大师班和学术会议的申报和审批;
4、管理全院因公出国(境)活动,组织院级团组的出国(境)公务访问;
5、国(境)外交换生与留学生的招收与管理;
6、长、短期外籍、港澳台专家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7、各类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管理实施和专项基金的申请、审核工作;
8、建立并管理外事档案。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有一支充满活力的队伍。全体同志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姿态,服务学院的办学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