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即日开始,欢迎各位同学踊跃申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名额分配通知文件,我校2021年度有4个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其中3名港澳及华侨学生(一、二和三等奖各1名),1名台湾学生(三等奖)。一等奖6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元/人。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申请方法
台湾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表格中相关信息用简体中文机打,“申请人签名”用简体中文手写。除了各学期学习成绩无需提供(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其它获奖或参与重大活动信息需要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三、各栏信息填写要求
(一)个人情况
如实填写“个人情况”信息栏中所有相关信息。
(二)学生类别
申请学生根据所在学段,在相应的学生类别后面的“£”内划“√”,例如:申请本科奖学金,“本科生R”。
(三)申请类别
申请学生在所申请的奖学金类别后面的“£”内划“√”,例如:申请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R”。
(四)曾获奖励情况
申请学生填写本人在本学段就读期间所获得的奖励情况,含获奖时间、奖项名称、级别。例如:2020年10,获得全国希望杯英语大赛一等奖。
(五)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应包括申请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不少于80字。
四、报名截止日期
有意申请本年度奖学金的同学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于2021年10月18日(周一)16:30之前递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五、评审和公布
学校相关部门将联合组织评审,根据申请同学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并公布结果。
六、联系人
焦阳老师 电话:89808098 地点:行政楼611室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